房地产公司资质年检标准确定持证两年“不务正业”视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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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1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林传利)2005年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年检工作已正式开始。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根据今年我市正式颁布的年检标准,今年的年检将以企业开发业绩为主,但标准也同时规定,凡是持证两年“不务正业”,有重大违规行为,恶意拖欠工程款民工薪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将被视为不合格。 据悉,本次年检时间是从3月初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其中年检的范围是2005年12 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2006年4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随同年检一并申请核定等级。今年的年检标准规定,凡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持有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未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不按时上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的(有拖欠行为,现已结清的,需提交市清欠办证明);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经营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存在以上一条违法或违规行为,均将被视为年检不合格,不予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