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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法院法官苦寻肇事司机 车祸伤者终获赔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27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郭丹曾春乐通讯员张少忠)一场车祸,致使伤者颅脑损伤出现精神障碍,而肇事司机因经济拮据,逃之夭夭。伤者亲属在追偿无门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告上法院。潮阳区法院经过不懈努力,最近终于成功调解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伤者亲属从肇事方获得3万元赔偿款。

  车祸引发一场索赔官司

  现年47岁的陈某是潮阳区农民。2004年9月24日,他驾驶一辆运载水泥的农用四轮车,在行使途中,将从谷饶往和平方向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张某撞伤,致其颅脑损伤。经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后认定,陈某和张某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住院期间,陈某支付18500元后便突然“蒸发”。由于资金缺乏,张某得不到继续医治,造成精神障碍,构成七级伤残。

  由于张某精神病经常发作,多次对他的亲属造成伤害,且现急需资金继续治疗,而作为肇事者的陈某此时却以“失踪”方式逃避责任。2005年9月5日,张某及其儿子向潮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司机陈某赔偿183414元。

  司机“失踪”法官多番寻找

  法官在办案中了解到:事故发生后,陈某支付的18500元大部分是向其亲友所借;陈某家中唯一的财产是一间旧平房;而陈某外出打工才10天,就被铁钉钉伤了大拇指,然后就不知去向。因陈某无法找到,有关应诉文书不得不以公告形式送达。按程序,公告期满后,若被告方仍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裁决,但该案主办法官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宣判,并无法解决伤者需钱治疗的燃眉之急,也不能从根本化解双方的矛盾,甚至还可能因被告继续躲避的行为导致矛盾升级,令原告方做出一些过激举动。

  主办法官试图找到张某以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经多方调查,主办法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陈某有个连襟和他关系很好,且在其亲友中说话很有分量。几经周折,主办法官找到陈某的连襟,希望他能配合法院联系陈某,但被回绝。主办法官并没有气馁,经过10多次联系,反复说服,陈某的连襟最终同意协助寻找陈某到法院应诉。经多方努力,陈某终于露面了,但一贫如洗的他面对伤者的巨额赔偿款却一筹莫展。

  全力调解原告获赔3万元

  2005年11月15日的调解中,因陈某已无力支付赔偿款,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此时,陈某的连襟表示愿意代为支付赔偿款1万元了结此案,但张某的家人认为差距太大,难以接受,抵触情绪很大。主办法官仍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不断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的连襟当庭代经济困难的陈某向原告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责任编辑:李群、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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