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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得分文二男亦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4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王冬莲)广州的“双抢”分子必将受到严惩!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对一起豆腐房内行凶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一分钱没抢到手的主犯胡国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从犯周春阳则获蹲监9年的处罚。

  据悉,2005年11月6日凌晨3时许,胡国江、周春阳伙同另两名同伙经密谋后,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闯入花都区狮岭镇被害人洪某某、肖某某等人居住并做豆腐的屋内,先

用布条将两被害人绑住后,再持刀威胁准备实施抢劫,肖某某随即拼命挣扎并大声呼救,引来了屋外的群众,胡国江两人心慌下砍了肖某某一刀(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随即逃跑,后被群众围追堵截抓获,分文未抢到手的两歹徒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胡国江、周春阳结伙以暴力的手段入户抢劫公民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应依法严惩,综合两人在犯罪中的主次地位,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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