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对付“洋居民”扰邻可“先礼后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5:17 新民晚报

  3月24日本版刊登《“洋居民”聚会跳舞到凌晨,楼下居民吃勿消》一文后,本市不少居民和一些“洋居民”来电、来信,畅谈各自观点。遵守小区文明公约体现每个人的素质,对“洋居民”N小姐可“先礼后兵”:先做思想工作,如无效,应与中国居民一视同仁,按有关法规处理,不能放任自流,影响小区的和谐氛围。

  吵扰邻居行为粗鲁

  在上海一家大公司工作的法国人Fanny(芬妮)小姐:

  法兰西民族非常喜欢聚会、跳舞,但晚上10时前,家中举办舞会也要征得左邻右舍同意,否则邻居要报警,举办者会受到相应处罚。

  在上海从事文化工作的德国人Hana(汉娜)女士:

  大声播放音乐、跳舞发出声响影响邻居休息,那是一种非常粗鲁无礼的行为。在德国晚上10时以后,完全禁止噪声影响邻居,甚至严禁练习钢琴,搬动家具发出声音也不行。N小姐不但应向邻居赔礼道歉,还应受到法律的处罚。

  其他“洋居民”:

  看了报道深深觉得,上海市民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即使在受到他人侵害的情况下,仍然那么彬彬有礼,通过说理商量的办法和气解决。这些年来,我们“洋居民”时常感受到小区居民的热情与温暖。对比之下,N小姐身处这样温馨的环境不知珍惜,实在令人遗憾。

  居住上海多年的日本友人石川先生:

  N小姐的行为不可理解。按照日本的传统习惯,搬到一个新地方,新居民就会带着小礼品或小点心到周围邻居家拜访,表达对邻居的敬意,请别人多多关照。一旦知道给邻居添了麻烦,就会主动上门道歉,请对方原谅。N小姐在别人上门打招呼后还如此骄横,实在过分,即使在她自己的国家,也会受到谴责。

  房客要签文明公约

  曾在国外许多国家居住过的上海市民刘飞:

  我在国外租借房子时,房东会告知应该遵守的有关条例。签租房协议,其中附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文。一旦房客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就要受到处罚。这对房客文明居住,与其他邻居友好相处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近些年来,房东与中介公司只注重签订租赁合同,忽略了与“洋居民”签署小区文明公约,以及提醒必须遵守的有关法规。如果N小姐预先签署过这些文件的话,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徐汇区居民刘金琼女士:

  我家楼上曾经住过4位“洋居民”,他们经常聚会、跳舞,吵得我们无法正常生活。当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还没有“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这一条。现在已有这方面法律,对于屡教不改的“洋居民”,应该按照有关法律处罚。

  杨浦区朱源浔先生:

  我国的改革开放吸引了大量外国友人,他们为上海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不少贡献。一些长年住在上海的外国人与本地居民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亲如一家,留下了许多美谈。四季花园城的N小姐噪声打扰邻居,保安与110多次上门劝阻却仍然我行我素,确实令人气愤。但这样的行为毕竟还是个别。常言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还是要做好她的思想工作。如果实在无效,有关部门应按法律处罚。本报记者顾鹏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