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51万个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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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6:18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3月29日电(记者姚润丰、江毅)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结果显示,5年来,我国4.51万个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在贫困地区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已经作出很好的探索和实践。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坚29日在四川南充召开的2006年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说 ,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新阶段以后,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分布的特点,在全国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逐村制定了扶贫规划,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4.51万个贫困村初步完成建设任务。实践证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是在贫困地区建设新农村的好形式、好抓手、好平台。刘坚表示,整村推进扶贫规划过程中,按照因地制宜、群众参与、多办实事、务求实效的原则,重点要抓六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通水、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建设基本农田)。二是提高人口基本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十一五”期间每个贫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三是增加收入的产业建设(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四是树立文明新风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农户评比、乡规民约制定)。五是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普法教育、规范村级议事制度)。六是以村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村支部书记做到公道正派,为民办事)。这与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五项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高度一致。 “好形式表现在,这种方式能够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好抓手表现在,它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突出重点;好平台表现在,它能够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集中起来。”刘坚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做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肯定,实现了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和目标瞄准,解决了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难的问题,弥补了给农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缺陷问题,办了贫困农民迫切需要解决,又能使之直接受益的好事、实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