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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务接待午餐一律不准喝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6:5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3月29日电(记者毛朝敬)在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中,中共四川省仁寿县委、县政府近日发出“廉政”指令:乡镇不准在经营性餐馆、酒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午餐一律不准喝酒。

  仁寿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规定,各乡镇要建好机关食堂,坚持干部到食堂就餐制度。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人员下乡,一律在食堂就餐,乡镇不准在

经营性的餐馆、酒楼接待,并坚持限人定标准接待制度,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除招商引资等接待外,公务接待中午一律不准喝酒。

  通知要求,接待费开支的情况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公布或定期、不定期向单位职工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不坚持食堂就餐制度,在公务接待中违反有关规定,县财政对单位要扣减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并对违纪违规经费进行收缴;县纪委、县监察局要对违反规定的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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