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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资源应限额开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2: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张星)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交的《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委员们纷纷提出,对地热资源要实行保护性限额开采。

  据介绍,我省是华北地区地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地热储藏量在全国排在第三位。但我省目前地热开发应用存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现象。正在审议的《河北省地热资

源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地热勘查必须分阶段进行,必须按照规范组织施工。对地热资源的开采实行保护性限额开采制度,根据地热资源规划和查明的地热资源储量,确定年开采限额。矿权人必须按照核准的井位、井深和开采限量进行开采,同时鼓励对地热资源实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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