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交易杜绝“手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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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5:5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映)今年我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将会更加透明:企业在进行产权交易前,必须广泛征求受让方意愿,杜绝“门槛过高”、“手拉手”交易的现象,努力实现国有资产在流转中增值。 记者从3月29日召开的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会议上获悉,我省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产权交易机构去年共转让国有产权66宗,评估值12.18亿元,成交价 格14.56亿元,增值2.38亿元。今年,省国资委规定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竞价率不得低于30%。据介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证监局等部门还共同建立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正在全省开展产权转让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从2004年2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包括大型企业价值总额500万元,中小型企业价值总额100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项目)所涉及企业、产权交易机构、相关部门、其他组织等规范操作情况,检查内容主要侧重于转让审批、评估、进场、信息发布等9个方面,以确保产权转让阳光操作。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