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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老赖”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7:20 深圳特区报

  深圳法院加快建立社会联动执行威慑机制破解执行难

  强制“老赖”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在融资、置产、出境、任职、经营和日常消费等领域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王华兵实习生高菖)深圳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再次亮出“新招”。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透露,深圳法院正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通过推行被执行人强制申报财产制度、敦促令制度、悬赏制度和限制高消费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当事人和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力争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邓基联指出,法院建立社会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打击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二是健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国家和社会的诚信体系网络相链接,使被执行人在融资、置产、出境、任职、经营、日常消费等领域受到限制或禁止;三是实行债务人信息公开制度,对债务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形成诚信光荣、逃债可耻的舆论氛围;四是建立健全被执行人强制申报财产制度、举报奖赏制度,对被执行人保持法律上和思想上的压力。总的原则就是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那些拒不履行判决、恶意逃债、缺乏诚信的人付出巨大的代价。目前,市中级法院正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起有检察、公安、国有资产管理、银行、证券、国土、建设、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协助执行机制,为及时协调处理执行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供平台,争取年内见到明显成效。

  记者在采访中同时了解到,今年我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进“阳光执行”。根据不久前市中级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若干规定》,法院将全面建立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宗旨的执行公开机制,把执行程序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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