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档案查询三日内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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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7:33 潇湘晨报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确定,行贿犯罪档案可供查询的范围为: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的档案。 依照暂行规定,检察机关对外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由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 罪部门负责承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时,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个人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有效身份证件。检察机关应当对查询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三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