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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定期验证下月开始,逾期未领将停发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2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4月1日起,今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领取资格验证将正式启动。昨天,劳动部门提醒:6月28日前未验证的,其基本养老金、定期救济费将从2006年7月起暂停发放。

  据了解,此次验证的对象是参加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参加南京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的企业),并于2005年底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

直系亲属。电力、铁路、煤炭、邮电、交通、水利、金融、民航、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行业统筹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不在此次验证范围。

  居住在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不含市建筑业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公地点一般设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验证手续。

  参加市建筑业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到原单位办理验证手续。

  居住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验证手续。

  今年验证工作与往年有几点不同:一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验证的,预约后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验证;二是原参加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验证工作,今年由建行改在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三是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验证,与基本养老金验证工作同时间、同地点、同办法进行。

  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验证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其基本养老金、定期救济费将从2006年7月起暂停发放,直至办理补验证手续后的次月方能恢复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需了解社会劳动保障政策的,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朱锐)

  ■验证小贴士

  企业离退休人员办理验证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居住在本市的,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也可由市台联出具生存证明。

  3、居住国外的,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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