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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走出冤狱一年 愿与女儿一起成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26 沈阳晚报

  

佘祥林走出冤狱一年愿与女儿一起成长

  

佘祥林走出冤狱一年愿与女儿一起成长

  “3月28日,是我的‘生日’,这一天,我一岁了。”40岁的佘祥林昨日说。

  从一个精壮汉子,到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再被无罪释放,佘祥林在监狱中度过了11年光景。

  2005年3月28日,农妇张在玉从山东回老家探亲。在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乃至京山警方看来,她应该是一个死人,早在1994年,她就被其丈夫佘祥林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张在玉的“复活”,迅速洗清了佘祥林的不白之冤。

  如今离妻子“复活”之日整整一年,在这一年当中,受国人及媒体关注的佘祥林身上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愿与女儿一起成长

  3月22日,佘祥林告别故土,移居宜昌,随同他前往的,只是他在京山时购置的一台电视机及一些简单的日用品。

  之所以选择来宜昌定居,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女儿佘华荣在这儿,他想创造更多的条件,能与女儿在一起,“我亏欠女儿11年了,该尽一尽做父亲的责任了”。

  从佘祥林走出监狱的那一天,女儿就再没离开过父亲一步。

  常梦到冤死的母亲

  在家的那段日子,佘祥林经常会到母亲的坟头上香,并沉默地坐上许久。这个时候他常常会怀念母亲做的饭菜及那时的完整家庭。顺便,他会给当年被误认为妻子的那具无名女尸的墓坑上一炷香,女尸已被移走,只剩下偌大的一个墓坑横在母亲的坟边,“她也是个可怜人”。2005年10月27日下午,佘祥林获得了京山县公安局赔偿的45万元,其中包括他的母亲杨五香被关押后死亡,公安机关支付的死亡补偿金22万元。加上荆门市中院的赔付,佘祥林及其家人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此前,雁门口镇政府还向佘发放了2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佘祥林说,家里人对这个数额是满意的。

  佘祥林首先用这些钱给最小的弟弟佘梅林在京山县城买了一套房子,这个弟弟因为受他牵连,至今仍没成家,况且这么多年是他一直带着女儿佘华荣外出打工。

  他想设一个基金会

  去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院行使。最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对于落实宪法规定、保障人权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在中国司法体制的悄然变动中,一年来佘祥林又陷入了另一种烦恼,他说:“那么多找到我的求助者让我疲于应付。”

  江苏一妇女,因为地被邻居占了,邻居有势力,在她四处告状时把她当成精神病多次关起来,她就偷偷跑出来讨饭找到佘祥林,想向他取经,可佘祥林除了安慰她,并无良方。

  黑龙江一少年,父亲及兄弟被杀死家中,可凶手被抓后因证据不足又被放了出来,至今案子没破,少年经人指点借钱坐车来找佘祥林……

  类似的求助者,佘祥林接待了不下20个,他知道仅凭他一人力量,想要帮助这些人简直是痴人说梦,他曾有过一个念头:用这笔国家赔偿创办一个专门为人解忧的基金会,但他感觉与此宏大目标相比,这些钱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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