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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凶”短片若播出 “警魔”或早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9:22 南方新闻网

  “揪凶”短片若播出“警魔”或早落网

  港警两年前曾录制杀梁成恩及丽城劫杀案短片,计划内部播放“揪凶”,最终未能施行

  本报综合消息潜伏在警队多年的“双面狂魔”徐步高,原来香港警方可以一早将他

揪出来。两年前,警方曾有一项大胆的内部“揪凶”计划,特地录制一段杀梁成恩及丽城劫杀案的短片,打算在警队内部巡回播放,呼吁警员提供“似曾相近”同僚的资料,后因警方举棋不定,计划“胎死腹中”。

  暗示疑凶或为“自己人”

  该段短片于2004年,由当时的警察训练学校视听学组录制。据悉,短片全长20分钟,片中由一名“O记”警司负责分析讲解,内容包括梁成恩被枪杀案现场环境、案发经过,以及荃湾丽城花园银行闭路电视拍摄的劫杀过程,该警司分析两案的相同之处及疑凶特征。有看过该短片的警员透露,短片描述的两案疑凶身形相似,动作敏捷及接受过枪械训练,两案犯案时间均发生在巡警吃饭时间,而这段时间是巡逻警力最薄弱时段,暗示疑凶有可能是熟悉警队运作的“自己人”。

  消息称,警方当时有理由怀疑两案疑凶是警员,并按照形体特征,将内部调查对象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左手持枪及左手戴表,年约20余岁及身高约1.78米。第二类为有“兜风耳”及身材壮硕,如无前述两类特征、50岁以下、有其他可疑之处的警员则被分在第三类。警方当时只对前两类进行了调查,徐步高被列在第三类名单中。

  巡回播放终未实行

  消息称,短片原打算在警队内做巡回播放,让每名警员都能掌握疑凶的身形、动作特点等特征,呼吁警员如有线索,可以向上司或负责调查的“O记”报告,但短片巡回播放的计划最终未有实施。

  有警员推测,警方高层可能对两案没有足够证据,加上这个大胆的“揪凶”计划牵涉面太广,可能对警队内部信任度及士气造成冲击,如今看来,该计划如果及时实施,可能会令警方早些掌握疑凶的身份,避免尖沙咀枪战的发生。

  枪击案与赌球集团无关

  涉嫌杀警抢枪的徐步高,被传生前与赌球集团有关,前日,香港警务处处长李明逵指出,没有证据显示案件与赌球集团有关,警方会尽快把案件交由死因庭审理。

  警方消息称,负责调查尖沙嘴杀警抢枪案的“O记”探队,已完成初步的调查工作,但仍欠部分关于徐步高的财政资料,整个调查报告料下月初完成后才呈交死因庭。消息又称,曾任股票经纪的徐步高,一直在力宝证券行拥有一个投资户口,而直到他死前数个月,仍有人透过该户口进行交易。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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