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死守“清明”山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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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0:2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3月29日讯(实习生 谭健 记者颜海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昨日发出通知,3月28日-4月20日,全省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清明节”期间,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因灾人员伤亡事故的,有关市州政府必须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书面检查,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严防死守措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村民 强化对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大型墓葬地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的巡查巡护,确保万无一失;认真做好各项扑火准备;严格值班报告制度,从3月28日起至4月20日,全省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以及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即时准确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