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区11月前配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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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0:51 南方新闻网 |
全市社区11月前配律师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社区需求设立接待日,居民不出社区可享免费咨询服务 本报讯(记者朱倩通讯员晓马)由深圳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行动昨日拉开序幕。今年10月31日前,深圳600余个社区将全部配备律师,律师事务所可根据社区需求,设 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律师接待日”,居民和驻区企业不出社区便可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律师进社区服务市民,是深圳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延伸。据介绍,全市600多个社区中,已有580多个建立了社区法律工作站。对于规模大的社区,律师事务所将指派律师到社区法律服务站每月定期值班一至两次;对于小社区,律师事务所则以讲座咨询等形式,指派律师到社区集中解答市民的法律问题。同时,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也可通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遇到法律难题,居民也可与社区律师联系。此外,各律师事务所还将向社区发放服务联系卡,或设立便民联系点,方便居民随时联系律师事务所。 作为主管司法部门的深圳市委副书记,谭国箱在昨日的动员大会上特别指出,律师应该承担起向市民普法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面对群体性事件时,律师更应该充当谈判专家的角色,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谭国箱坦言,部分群众对法律的无知令政府极为头痛,“因为无知,所以无畏,法律进社区的社会意义也就因此变得至关重要。” 对律师而言,进社区普法不只是一项公益活动,还将取得双赢的效果。律师代表钱伯明说,在取得市民信任的同时,也正是推销自己的大好机会,深圳律师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也由此展示给全社会。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