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公款为“奢侈品消费税”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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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8:00 光明网 |
顾一冰(江苏公务员)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现行消费税政策,消费税的应税品目、原有税目的税率都将有所调整。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等被列入消费税征收范畴。 在“关注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成为民众及“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时,以税收来调节贫富差异确有必要。但笔者认为在认识政策“积极效应”的同时还必须了解其可能的“负面影响”,笔者就此提出“奢侈品消费税”负担的讨论话题。简单看来,当然是谁 消费高档奢侈品和服务则由谁承担税收,但需要警惕一种特殊的情况,即消费者或纳税人却未必是最后的税收承担者。在经济学研究中有“税收归宿”问题,对此,美国经济学家格里高利·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书中作过解释:“当对一种商品征税时,这种税收由生产者承担还是由消费者承担,主要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因此,某些商品与服务由于征收消费税而提高价格时,富裕群体可能选择其他高档消费来替代,结论是税收实际上会落到生产者身上,某些行业工人可能会失业而面临窘境。例证:1990年美国国会决定对豪华汽车、游艇等高档消费品征税,其目的是让消费这些物品的富人交税,以帮助穷人。结果却是富人不再消费这些物品而以国外旅游与消费等替代,税收由生产者承担又影响经营能力,只好解雇工人,这项政策似乎帮了穷人“倒忙”,不得不于1993年取消。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税收归宿”问题,税收是随着价格一起转移的,直接看是“谁埋单谁交税”,但是否真做到“谁消费谁埋单”呢?日前,新华社记者撰文指出,高尔夫球目前在中国尚属一项奢侈的运动,但党政干部接受商人邀请,享受免费的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却常有耳闻。很显然,少数党政干部享受着高档奢侈品和服务,但并非税收承担者。进一步看,税收承担者似乎是“埋单”的商人,但商人“埋单”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党政干部手中的“公权力”。说到底,这项税收的最终承担者就是民众。 “税收归宿”问题影响着“消费税政策”的实施效果,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改进需要政府及决策者思考研究,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公权、公款埋单”现象更值得全社会警惕。必须根治“权钱交易”的土壤,从限制可能带来部门和团体利益的权力着手,加速行政改革,减少部门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权,并进一步强化民众对公务员和政府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惟有行政权力受到有效约束,“利用价值”降到最低,商人为党政干部“埋单”的现象才能逐步消亡,百姓也不必再变相承担“奢侈品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