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议:荒唐的“包月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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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1:3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媒体报道,云南马龙县交警大队对私自改装、加高车厢的超载车辆每月处罚一次。有了这张罚款单,超载车辆在本月内将通行无阻,不再追罚。这张罚款单因此被驾驶员们称为改装车辆的“包月卡”。 我们听说过公交车有月票,宽带上网有包月服务,手机话费可包月,但交警罚款“包月”还是头一次听到。法律和法规赋予交警行政执法权,为的是维护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将这种公共权力利益化,把执法变为“执罚”,那就大错特错了。近年来,少数地方的执法部门把执法异化为“执罚”的现象并不少见,如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一罚了之,罚了款便可以继续污染;质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罚款后,该产品继续流向市场,等等。这些现象和该交警大队的“包月罚款”一样,其实质都是权力部门利益化。 倘若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利益化,执法便会沦落为少数执法者谋利的手段和工具。像该交警大队那样,只要可以实现其既得利益,“执法”程序和方式都变得简单化,失去了必要监督的“简单化”必然又演变得更加荒诞。一边是“包月罚款”,一边是交通秩序混乱不堪,法律的尊严在此被践踏,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被极大削弱。 要治理“包月罚款”等权力利益化现象,首先必须斩断权力部门的利益链条,解决罚没收入的归属问题;其次,要规范“绿色通道”网络建设,在加大对非法运输车辆治理力度的同时,研究降低合法运输车辆运输成本、提高其运营效益的有效渠道;再者,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科学制定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使超限超载者承担与其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赵炳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