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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城市明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德斌报道:3月30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得到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批准,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后,南昌市2公顷以上的城市湖泊就有法律保障了。

  南昌市城市湖泊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湖泊水域面积约4.92万亩,有“湖在城中,城在湖中”的江南水乡城市之称。

  划定城市湖泊保护范围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湖泊保护专业规划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湖泊进行勘界,划定城市湖泊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标明城市湖泊的保护范围和管理单位。城市湖泊保护范围分为保护区和控制区。

  禁止填湖造地

  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填湖造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城市湖泊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湖泊的行水、蓄水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不得破坏城市湖泊的生态环境。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开发游览、休闲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禁止三种行为

  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向城市湖泊水域排放废水;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在城市湖泊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在城市湖泊水域不得新设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要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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