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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卫生局:马上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54 东南快报

  ■《护士当医生产妇大出血死亡》追踪>>>

  本报讯昨日,闽侯南通卫生院护士充当医生坐诊,引发产妇大出血死亡,经本报披露后,引起了多个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闽侯县卫生局已经介入调查。福州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阿荣说:他们将马上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福州市卫生局:马上立案调查

  (图)南通卫生院将面临卫生局的调查

  卫生院

  康水珠停止“接诊”

  昨日上午,闽侯县卫生局和闽侯县妇幼保健所从本报获得消息后,已经着手调查,并向南通卫生院相关医务人员及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调查结束后职能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关的措施。

  据知情人透露,报道披露后,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原本是康水珠的正常上班时间,但她的同事发现,她当日上午到医院晃了一下身影,之后就没见到她人了。

  卫生部门

  已经开始着手调查

  闽侯县卫生局医政科陈科长告诉记者,昨日上午,闽侯县卫生局已经派人到南通卫生院了解相关情况。“此事我们会认真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一旦有了调查结果,我们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而将对当事人采取什么样的处理结果,陈科长称,需要卫生局“开会讨论”。

  昨日下午,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阿荣则向记者表示:“这篇报道给了我们很好的调查依据。”陈阿荣说,市卫生局医政处将要求下一级卫生部门严肃处理此事,并马上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取证后,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陈阿荣告诉记者,医生与护士有着不同的工作职责,倘若护士充当医生坐诊,那么就已经构成了“非法行医”,一旦出现问题,就必须追究该护士的刑事责任。而只有在紧急情况,比如没有医生的情况下,才有一定的豁免权。

  律师说法

  病人家属应该报案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林柏东也认为,护士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之前行医,就已经造成了“非法行医”,出现了事故也不能称为医疗事故,不做医疗事故鉴定。

  林律师认为,病人家属应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情况,该护士所在医院以及护士本人,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而该护士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程立葳/文 刘昌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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