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高法各地加紧选调“生死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3:05 江南时报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审核权,曾在司法界引起较大的轰动,也为社会广泛关注。而死刑核准的法官挑选也格外引人瞩目。据悉,日前首批30多位从全国各地挑选出来的法官已到位。他们将担负着法院死刑判决的“把关者”角色。与此同时,至少三百多位法官也将以各种方式被充实到最高法院,他们在今后将陆续到位上岗,从而履行着法官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

  首批30多法官选调到位

  3月的北京已是满城新绿。东交民巷27号大院西侧,最高人民法院的招待所———“法官之家”5号楼,迎来了30余位天南地北的新客人。“王庭长”,“李庭长”……胶东口音、吴侬软语、四川方言等充斥着这个新的集体。他们皆为死刑复核而来。

  这30多位法官正是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选调的首批死刑复核官。在经过将近半年的自荐、考核、审查、公示后,他们步入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大门,即将执掌被告人的命签。

  3月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厅举行了简短的欢迎仪式之后,他们未及休整,便投入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中。4月1日,他们将正式到最高人民法院新设的三个刑事庭报到上岗。

  院方对此次培训异常重视。最高法院的一位行政人员告诉记者,领导们都交代,平时不要打扰他们,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学习。除了周末休息以外,其他时间都有相应的课程安排。培训地点就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办公大楼里,授课教师都是国内权威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家。

  一位来自江苏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为了搞好这次培训,他们组成了一个全新的班集体,还任命了班长、副班长和两个支部委员。

  “这段时间跟学生生活没啥两样,每天就是上课。”来自山东省高院刑二庭的李智明法官对记者说。记者推开他的房门时,他正在灯下研读刑事诉讼法的教程。“正准备写作业呢,有关刑事审判的一些心得。”他说。

  这些死刑复核官们的临时住所很像大学生的集体宿舍:统一的床褥,简单的日常配备。尽管一人一间,但是除去一张单人床、书桌、柜子,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并不多。筒子楼里有公用的卫生间和洗衣房。

  参与此次培训的一位授课老师对这批特殊学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对记者说,这30多位法官基本上都有十来年的基层审判经验,都是所在的中、高级法院的业务骨干,不少人已是中级法院的院长和高级法院的庭长,业务水平都是过硬的。

  “据我了解,这批法官的工作作风都很细致严谨,审判的案件都没有出过错。平均年龄都不大,精力也比较旺盛,把死刑复核权交给他们,可以放心。”这位授课教师说。

  死刑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死刑复核官的要求特别严格。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看来,他们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修养,对涉及死刑案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当精通;同时,他们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从事死刑复核的法官必须是中国最优秀的法官,因为他们主宰着生杀大权。”陈卫东说。

  新设三庭明开始初步复核

  对此次从全国各地选调死刑复核官,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一是必须具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二是必须具有5年以上审判经验。此外,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也是遴选的重要参考。

  考虑到大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可能在当地已建立起家庭,不想离开熟识的工作环境,最高法院的此次选调并不带强制性。

  四川省高院政治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5年下半年,他们受最高法院的委托,在省高院和各地中院进行动员,再从自荐的人中进行选拔。基本名单上报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刑事庭的负责人亲自下来考察。考察通过后,又在院内进行公示,给出一段时间的异议期。据该人士介绍,四川省高院内部的自荐人选中,既有刑庭的审判人员,也有从事审判监督的法官。

  全国各地的高院都按照上述的程序进行选拔。但是,此次报到的人员并没有覆盖全国。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称,由于目前办公地点、住宿空间有限,只有四川、湖北、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的法官提前到位,其他各省市区的法官将在日后分批进京。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曾经透露,之前死刑核准权迟迟没有收回,原因之一是最高法院的编制不够,人力物力无法承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陈光中告诉记者,目前编制问题在中央的协调下已经完全解决,“具体数量我不清楚,但三四百个肯定是有的。”

  最高人民法院大院内,西侧大楼是审判业务办公区,行政部门主要集中在东区办公。据消息人士说,目前西侧办公区已经没有空余的办公室,新到任的死刑复核官将到东区办公。更有消息称,如果死刑复核法官全部到位的话,可能要新建一座独立的死刑复核大楼。

  据陈光中介绍,这批新来的死刑复核官主要将充实到最高法院新设的3个刑事庭。与刑一、刑二庭不同的是,这3个庭将分地域负责死刑案件的复核。

  现有的刑一庭主要复核没有下放的普通死刑案件,刑二庭则复核涉及经济犯罪的死刑案件。因为经济犯罪的死刑复核权一直就在最高院手里,即将收回的是下放的普通案件死刑复核权,这部分案件将由新设的3个庭负责。每个庭负责指定的两三个地域,比如,由刑三庭负责西部、华东地区。

  陈光中向记者透露,4月1日开始,下级法院上报的死刑复核案件将被分散到新设的3个庭,各庭分别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分区域指导,但这不是正式行使复核权。

  19名新人年底将回大本营

  就在全国范围内的死刑复核官选调铺开之际,去年7月底,19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经过几番比试、层层考核之后,叩开了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大门。

  “这么多年来,最高法院还是第一次这么大规模招收应届毕业生。”一位报考该职位的同学对记者说。

  最高法院的招考目的正如招考岗位说明中所写:刑事审判、死刑复核。

  尽管工资水平不如外企的法务部门或者知名律师所的高,但对很多政法系学生而言,“最高人民法院”6个字还是极具吸引力,第一轮就有500多人报名。这次的招考门槛很高,且只面向刑法、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应届硕士生。

  首先是全国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这一轮下来300多人提前出局,剩下的约170人进入下一轮最为关键的专业课笔试。

  “试题都是刑法和刑诉方面的,考了很多最新的司法解释,题目灵活,实践性强,都是需要反复琢磨才能理出思路的。”说起第二轮的笔试,该同学最大的感受就是“难”。

  这一轮又将100多人挡在门外。最终进入面试的只有60人。

  “面试的题目相对简单,这一轮考察的是逻辑思维能力。还有就是个人谈吐和整体形象。”面试在最高法院的办公楼进行,面试小组由最高法院的7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对考生的表现进行打分,平均分就是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这次得以“幸存”的只有23人。再经过体检、政审,最后留下了19人。

  无论对他们个人的职业生涯,还是中国刑事司法史而言,这都是一次应当被铭记的考试。

  闯过了林立的关卡之后,这19名未来的死刑复核官奔赴四川、广东、江苏、山东4省进行业务锻炼。从去年8月开始,他们先在省会城市的中级法院实习一年,再到省高院锻炼半年,今年年底将回到最高法院。“接触的都是些重刑案件,还是有点压力。”他们当中的一位告诉记者,“案件的事实总是很复杂,有时候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真的很难定夺。”

  据她回忆,上班第一周就遇到一件涉及死刑的案件。在那个案件中,被告人在短时间内连杀两人,但都是情急之下所犯,她和审判长在判处死缓还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在她实习所在的中级法院,一个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曾通过律师向省高院发出催死书,他因长期处于生死不定的状态而要求省高院尽快核准他的死刑。“这件事给我很大的触动,让我对死刑复核该不该设期限有了重新的思考。”她说。

  对于招募来的尚无审判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下基层锻炼是使其快速成长的有效途径。陈光中教授告诉记者,这部分招收对象只占最高法院招收人员中较小的比重,更多的是来自基层选调的在职法官,以及招收已有审判工作经验的应届硕士生、博士生。陈光中同时也认为,单纯从下级法院选调死刑复核官并不现实。随着下半年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二审法院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另外,下级法院也要保留业务骨干,因为二审也是相当重要的环节。

  今年,最高法院继续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死刑复核法官助理,计划招收的人数从前一年的20人增至30人;同时,还扩充招收了近30名书记员。据最高法院的知情人士称,未来两三年内,最高院至少将维持和今年相当的招人规模,以应对死刑复核权收回后的巨大工作量。

  目前,最高法院“多条腿走路”,一方面扩充军力,另一方面进行法院系统内部培训,以此保证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据陈光中教授介绍,为配合二审死刑案件全面开庭,全国高级法院系统刑事办案人员的相关培训即将启动。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31日第四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