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走向“问责”的脚步再快些(锐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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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3:05 江南时报 |
3月29日,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了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指出200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总体是好的。报告还显示,通过审计,有213人受到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据3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 令人欣喜的是,审计正在由揭露问题开始走向“问责”。以笔者熟知的金融行业为例,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都能够及时、准确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撤职开除的,有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依法判刑的等。但是,几年来,对于揭露的这些问题,处理似嫌力度不够、不及时,不能令人满意。一些问题停留在揭露阶段,没有了下文;对于百姓关注的重大问题,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事;确实存在只要纠正就了事,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审计由揭露问题后走向“问责”的脚步应该再快一些,力度应该再大一点。对于一些屡审屡犯的部门,必须加大“问责”力度,从2004年审计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部门。如果只是纠正、改正了之,而不依法处理和“问责”,这些部门今后还会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必须加大对违纪部门“问责”的层次。其实,现在各个部门的人事权、财务权都集中在主要领导手中,重大财务违纪行为,没有领导的授意和默许,具体经办人员是不会自作主张的。对于中央三令五申和已经列入违纪违法行为的项目,必须加重处理和“问责”。最后,“问责”处理过程、结果要公开,一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给广大百姓传递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国家对这些违纪行为决不会放任不管,一定会坚决处理,给广大百姓一个说法。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31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