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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水价调整方案获批准 下月起居民用水分3坎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3:4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基准价由0.71元上调为1.1元,三级水价比为1∶1.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武汉市水价调整方案已获省物价局批准。按省物价局前天下发的通知,4月1日起武汉水价开始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由每立方米0.71元上调为1.1元(自来水费+水资源费)。

  调价以后,另4类用水每立方米分别为:行政事业单位用水1.50元、工业用水1.65元、经营服务用水2.35元、特种行业用水4.80元。

  同时,居民生活用水还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即用水量不同,价格也不同,共分3个等级。3级水量的价格比例为1∶1.5∶2(详见下表)。

  去年11月22日,武汉市曾就此次水价调整听证。这是1999年以来武汉市第4次调整水价。

  家庭人口数第一级水量第二级水量第三级水量4人及4人以内月家庭用水量25立方米以内(含)月家庭用水量25立方米~33立方米(含)月家庭用水量33立方米以上5人及5人以上月人均用水量6.25立方米(含)月人均用水量6.25立方米~8.25立方米(含)月人均用水量8.25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1.10元1.65元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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