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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稽核社保欺诈 骗保将被处以骗取金额1至3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4:24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本月起至6月将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稽核统一行动。骗保者将被处以骗取金额1至3倍罚款,举报医保违规行为经核实后,举报人可获查实违法违规金额20%的奖励。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杜斌说:“这次百日行动主要目的是追回被欺诈被冒领的社保基金,处罚、曝光一批欺诈冒领典型案件,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长效机制。”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杜斌说,广大群众可举报身边发生的社会保险欺诈、冒领行为。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建立办法》,举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经过核实后,举报人可获查实违法违规金额20%的奖励。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本次百日行动结束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曝光一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典型案件,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社保举报电话:8297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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