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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为公交公益化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6:02 中国青年报

  蒋晨

  虽然广州对交通的投入不少,但不少线路仍处于亏损状态,票价多次上调,交通支出甚至占了一些低收入职工每月支出的30%。对此,市人大代表表示,国外不少先进国家公共交通都是亏损的,但车票仍便宜,其原因是政府把公共交通作为公益事业来管理。因此建议把车票价下降50%,即空调车为1元,非空调车0.5元,再由政府把公共交通作为公益事业进

行补贴。(《信息时报》3月29日)

  一直以来,只是听说公交车票价上涨的消息,从来没听说过公交车票价还可能下降。看到广州人大代表建议公交车票价减半,笔者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仔细想想,却有让人豁然开朗的感觉,让公共交通真正服务公众确实是个好建议。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给公交业定个位,公交业在城市中究竟应当起什么样的作用。不少城市政府把公共交通简单地当经营企业处置,甚至把对公交业的支持、投资和政策补贴作为一种负担,将公交的市场化改革当作是一次“甩包袱”的机会,一旦公交业发生亏损或者赢利少时,就想着法子从老百姓手中掏钱来弥补。于是,涨价就不可避免,有些地方甚至涨了又涨。相对来说,公共交通的主力是普通群众,高收入者、有职权者要么自己有车要么打的,他们一般不会去挤那拥挤的公交车的。而对普通人尤其是低收入者来说,公交车票价的确是一大笔支出,占到自己收入的30%,难道还不高吗?

  笔者认为,公共交通首先应该定位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公益性质的。虽然公交公司是企业,但它却是带有公益性质的企业,其公益性高过经营性。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搞好公交业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要把管理成本切实降下来。有专家分析,公交亏损,不是因为服务价格低,而在于企业管理成本高(要么管理漏洞多,要么僧多粥少),非经营性支出过大。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要各方面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在政策、财政投入等方面多向公交业倾斜。公交业的公益性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基本职责,要公交企业承担起本应是政府的社会义务,就必须建立起弥补企业因承担公益福利性而带来损失的财政补偿机制,公交业亏损应当由政府买单。尤其必须注意的是,政府必须关注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绝对不能指望靠公共交通来赢利赚钱,要让公交业真正公益起来,通过降低票价、加大扶持、加强管理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能够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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