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酒问源卖酒登记 《酒类流通办法》正式全面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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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6: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实习生刘璐)酒可不是随便就能卖的。从4月1日起,《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进入全面执行阶段,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和溯源制度将帮助消费者买酒问源,而一直困扰广大消费者的假冒伪劣酒等问题也有望得到有效控制。 3月29日上午,郑州市召开全市酒类流通工作会议,对规范省会酒类市场流通秩序、加强省会酒类管理工作及进一步完善酒类生产厂家、经销商的登记做出了部署。 酒类商品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特殊商品,目前我国酒类市场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屡禁不止,假酒中毒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仅要求所有酒类商品经营、生产场所都必须到商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还出台了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制度。“随附单”附随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市民在买酒时若怀疑其质量,就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随附单”。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便于执法部门迅速找到销售源头。 经3个月过渡,郑州各县区酒类经销商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郑州市还将对制售假冒酒类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进行彻底清查,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分散于社区、城乡接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馆将成为监管重点。②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