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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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6: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谭勇)焦作市城市低保户的又一喜讯:从今年4月1日起,焦作市四城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升15元,六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调升13元。 为保障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焦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提高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悉,此次由于 提高标准而多支出的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各级财政部门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正在严格按照程序审查、审核、审批新增加低保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另外,各县市也将适当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17元统一提高到130元。②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