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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创建”办为舆论监督“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6: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辖区内的垃圾、污水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有的单位惯用的方法是“不理睬”、“能拖就拖”,予以“冷处理”。今后,这一套在许昌市行不通了。

  3月13日,许昌市下发的《许昌市创建工作新闻曝光件办理程序》规定:对《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电视台“两报两台”的新闻曝光稿件,市“创建”办每天将“及时、认真、完整”地进行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核实。如问题属实,市“

创建”办向责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问题,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创建”办。

  对整改完的问题,市“创建”办还将及时到现场验收或组织新闻记者回访,若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未按要求整改,可再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曝光,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市“创建”办还同时作出规定:实行对“创建”曝光稿件作者的奖励机制。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电视台上曝光一篇(条)的,视曝光问题大小给予记者(通讯员)一定的现金奖励;每半年对曝光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对曝光条(次)最多的新闻单位(部、室)给予千元的集体奖励。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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