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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下月起集中打击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长春3月30日电 曹景常 记者梁国栋 记者今天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获悉,长春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

  从4月1日起,长春市各经侦部门将公开举报电话,设专人接待,对举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集中受理、认真筛选,并做好梳理和记录。通过甄别线索,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要案件。通过集中行动,使商业受贿、行贿等

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长春市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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