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重症儿子断绝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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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5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王悦 记者李松见习记者黄洁 出生起便寄养在舅舅家的儿子小峰,已过而立之年却不幸患上脑瘤,亲生父母因不满其多次索要钱物而将小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他们与儿子之间无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今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峰的父母在起诉中称,小峰在年幼时即被他人收养,近年来却多次向他们索要钱 物,但他们年事已高,收入较低,且有90高龄的母亲需要赡养,实在不堪小峰的干扰。由于小峰年幼时已被他人收养,现已成人,故请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他们与儿子之间无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小峰不得干扰原告的正常生活。今天,小峰被家人连抬带搀地从医院带到了法庭,但由于病重的他说话困难,因此由其堂姐黄女士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据黄女士说,小峰父母在生下小峰后将其寄养在舅舅家便支边去了甘肃。返京后父母与舅舅发生矛盾欲将小峰带走,但年幼的小峰执意留在了舅舅家。2000年小峰患上脑瘤,至今已做了三次手术,都是黄女士签字并承担费用。这期间,小峰的父母搬离原住址,没有了音信。今年3月初,小峰病情复发需要进行第4次手术。由于这次手术责任重大,而且弟弟情绪不佳,黄女士觉得压力很大,希望找到小峰的亲生父母来做这个决定,但经过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对于小峰父母所说的“索要钱物”,黄女士解释说小峰病发期间曾同他们商量过医疗费用的问题,小峰还曾希望要回自己放在家里的财物。 原告方的代理人在庭上出示了一封小峰在1989年写的亲笔信,信中小峰表示要将户口迁到舅舅家,以照顾好养父养母,信中曾写道:“我长大成人后,绝不找你们的麻烦!”因此,原告代理人认为,小峰与他的舅舅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小峰本人并不承认这封信是自己写的,黄女士也坚决否认小峰与舅舅之间成立收养关系,称他们始终认为原告才是小峰的亲生父母,并有义务对身患重病的小峰给予帮助。 由于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