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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人大联手再审难案终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因被告北京市朝阳汽车靠垫厂清算小组被撤销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涉案7名原告分别提起再审将被告上级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工业局告上了法庭。法院通过和人大的配合工作,终将案件调解解决。近日,这7起案件的当事人从法院领到了属于自己的100余万元欠款。

  据主审该案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钟蔚莉介绍,2003年,朝阳法院陆续受理

了张玉华等7人分别起诉北京市朝阳区汽车靠垫厂清算小组买卖及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标的近200万元。其中除一起以调解结案外,其余均判决原告方胜诉。但是在判决执行的过程中,朝阳靠垫厂的开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工业局却作出决定,撤销靠垫厂的清算小组,致使执行因被执行对象不存在而无法继续进行。为此,7名原告多次找到法院要求再审,并多次向朝阳区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因问题久拖不决,案件双方矛盾日益激化。

  2005年6月,朝阳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追加朝阳区工业局为被告对该案进行再审。

  谈到案件达成调解的过程,钟蔚莉深有感触地说,该案经历了判决、调解、执行,又从执行到撤销原判、决定再审,历时两年多,而完成再审程序可能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调解是当时可能化解矛盾的惟一途径。在对朝阳区工业局多次做工作,并对双方律师进行耐心说服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并作出让步,但偿还金额始终难以达成一致。在案件陷入僵持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起了关键的作用,由他们出面同被告的上级单位进行沟通,终于做通了被告的工作,并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钟蔚莉表示,本案是朝阳法院借助人大力量成功调解案件的第一例,寻求人大帮助无疑是提高法院调解成功率的一项有效做法,应该积极探索努力建立一项这样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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