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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现以民警命名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蒋德 江苏省南京市第一个以民警个人姓名命名的社区警务室———“邹征警务室”近日在万科金色家园小区正式挂牌。

  “实在没有想到,会以我的姓名来命名警务室!”谈到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社区警务室,民警邹征掩饰不住激动。

  据邹征介绍,万科金色家园小区有七百多住户,其中有一百多户是外国居民,社区工作对民警的要求很高。邹征说,为了方便外国住户办理相关手续,他特别找人制作了用汉语、英语、日语和韩语解释的办证、登记等规则,张贴在社区警务室的大厅内。他告诉记者,目前他勉强能用英语对付简单的对话,但稍微复杂一点,他就张不开口了。所以,他正练习口语。

  据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对社区民警工作的褒奖与鼓励。分局规定,只有连续两年获得公安分局“三星级”或“二星级”社区民警称号,并在2005年被评为南京市公安局“社区工作能手”的民警才有以其姓名命名警务室的资格。据悉,“三星级”是社区民警考评中的最高级别,目前邹征是其所在的滨湖派出所惟一一名达到这个标准的社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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