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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殡葬管理 倡导文明祭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4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张鹏飞,通讯员张军、江秀文报道: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3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今年清明节期间继续深入开展以加强殡葬管理、弘扬文明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祭奠为主题的移风易俗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高新区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进行祭奠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以《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大力

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文明祭奠的益处,形成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文明祭奠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文明祭奠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祭奠方式。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奠活动,大力提倡用敬献鲜花和召开“家庭追思会”等祭奠方式缅怀逝者,逐步取代披麻戴孝、烧香磕头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祭奠方式;大力提倡兴建绿色公墓、环保公墓,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海、以树代葬以及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等骨灰处理方式,认真贯彻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落实殡葬法规,强化殡葬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好殡葬市场,维护正常的殡葬市场秩序和医疗卫生秩序;继续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对擅自将遗体土葬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遗体火化后要使用骨灰盒,严禁将骨灰装入棺材进行二次葬;要切实加强对公墓特别是经营性公墓的监督和管理,凡未经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公墓一律不得对外销售。各殡仪馆要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强行服务和乱收费。

  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清明节前,各区县、高新区要对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山林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和交通疏导措施,杜绝火灾和伤亡事故发生,各殡仪服务单位要建立文明祭奠服务场所,服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为群众的文明祭奠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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