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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土地威胁抗税 拘役半年后悔莫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48 检察日报

  近日,以威胁方法抗拒缴税的张氏父子被山东省莘县法院以抗税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50元。接到判决后,父子两人后悔不已。

  张海生、张华强两父子都是莘县某镇农民。去年3月27日上午,莘县地税局某分局工作人员郭某、李某等人到张家征收72元车船使用税,张氏父子以张华强的孩子未分到责任田为由,拒不缴纳税款,并对税务人员进行谩骂、侮辱,还手持棍棒、水果刀相威胁,税务人

员被迫离开。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仅因为72元的车船使用税,张氏父子就采用威胁方法拒不缴税,结果失去了宝贵的自由,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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