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珠海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四月一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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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5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澳门三月三十日电(记者黄鸿斌)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三十日称,为加强珠澳口岸地区的警务联络和治安管理、有效打击跨境犯罪、更好地为内地与澳门居民提供有关警务方面的服务,经过粤澳警务工作会晤协商,双方代表团就建立珠澳口岸警务协作机制达成了共识。 根据珠澳警务合作发展的需求,珠澳双方同意在粤澳警务合作管道的框架内建立珠 澳口岸警务协作机制,该协作机制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开始实施。据介绍,珠澳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具体内容包括:(一) 处理涉及珠澳口岸地区的警务,受理、处置报警;向出入境旅客提供警务咨询服务;在警务职责范围内,为出入境旅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救助服务。(二) 联手打击在口岸地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三) 收集并相互通报涉及口岸地区的跨境违法犯罪。在珠澳口岸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公安派出所、警司处设置出入境旅客求助电话,并在口岸地区显着位置设置指引牌等。 治安警察局强调,开展珠澳口岸警务合作,目的是为了共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双方口岸地区稳定,为出入境旅客提供有关警务方面的服务,方便两地群众出行及交流与合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