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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瓶烫伤幼儿 母亲怒索1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10 上海青年报

  年仅3岁的玲玲(化名)不小心碰翻了日本原装的奶瓶消毒盒造成烫伤,留下一时难以祛除的疤痕。母亲郑女士将日本国贝亲婴儿用品株式会社、上海丽婴房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第一八佰伴告上浦东新区法院,要求其承担产品质量赔偿责任,索赔11万元。此案昨天开庭审理。

  (记者 陈轶珺)

  去年4月17日,玲玲(化名)的母亲郑女士将刚刚加热过的奶瓶消毒盒放在桌上,当她打开盒盖取出奶瓶时,一旁的孩子充满了好奇心,伸手碰了碰盒盖,不小心碰斜了消毒盒,沸水从盒盖与盒体的缝隙中一下子流到了玲玲的脸上、胸口,把她烫得哇哇大哭。

  郑女士连忙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后,虽然玲玲脸部的疤痕消失了,可颈部、胸口的伤疤仍然清晰可见。郑女士说:“医生说只有等到孩子15岁,身体发育成熟之后才能做植皮手术,遮住伤疤。可玲玲是女孩,我不敢想象她懂事之后,会受多大的心理和肉体的伤害。”

  “都是这只奶瓶消毒盒给女儿带来身心的痛苦。”为了避免悲剧在其他孩子身上重演,郑女士将奶瓶消毒盒的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告上法院,除了索赔11余万元外,还要求厂家撤回相关产品。

  ■庭审焦点

  是产品缺陷还是家长责任

  郑女士的委托律师认为,该产品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使用说明。盒内虽然附有日文与中文两份说明,但日文说明没有中文翻译,中文说明也极其简单。最重要的是,日文的警示说明没有翻译。而内容正是“取出消毒盒时请勿倾斜(倾斜则会有被残留热水烫伤的危险)”、“勿让儿童靠近(勿让消毒盒中残留的热水倾倒而发生烫伤事故)”。而且“在日文产品说明书的示意图中,盒盖与盒体之间是闭合的,没有缝隙。”因此他们认为,正是该产品存在的严重缺陷,才造成沸水流出烫伤孩子。

  三名被告的观点基本一致,均认为玲玲被烫伤是因为家长疏忽所致。他们认为,从1999年至2003年,该产品在中国销量已经达到13896个,至今从未接到类似投诉。在中文说明中多次说明产品消毒后会变得十分烫手等事项,对婴幼儿就更加需要注意不要被烫到,并不需要通过“勿让儿童靠近”的警示说明进行提示。

  新产品是升级还是缺陷改良

  原告的律师更指出,在日本,该奶瓶消毒盒已更新换代,郑女士使用的属第一代产品,目前已不再销售。在中国,则发现第一代产品与新一代产品同时销售。

  在庭上原告律师还出示了新一代产品,消毒盒的盒盖改成侧拉式,新产品附带的中文说明有6页A4纸,并有提及“要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被告辩驳说,产品更新换代是正常的,并非对原有缺陷产品的改良。针对原告提出的第一代产品在日本停止销售的说法,被告表示,在2005年日本的一本杂志上还有该产品的广告,能证明他们还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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