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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机票燃油附加涨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15 南方新闻网

  国内机票燃油附加涨一半

  上涨10元或20元,下月10日起执行,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800公里以下航线由20元调整为30元

  800公里及以上航线由40元调整为60元

  背景

  2005年8月1日,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国家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费,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2005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发文决定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2006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通过其网站透露,第二次延长了燃油附加费执行期限。

  本报讯(记者邓恒韩福东实习生苏随萌)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从4月10日起,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将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及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

  本月24日,发改委宣布,自3月26日起将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与此同时,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再次上升。航空公司通常使用的3号喷气燃料调整后上涨到每吨5040元人民币,比之前的每吨价格再次上涨300元。

  随后,国内三大航空集团向民航总局申请提高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内征收增至50元、超过800公里征收增至100元。但该申请未被采纳,而是将收附加费时间截止日期无限延长。

  昨日下午,发改委网站公布消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

  记者昨日获悉,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买机票时收取,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航线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的航线。

  从4月10日起,市民乘坐广州始发,前往长沙、桂林等短途的航班,将要多交10元的燃油附加费;乘坐广州前往北京、上海等航班,则要多交20元的燃油附加费。

  南航赴港澳燃油附加下调

  本报讯(记者邓恒实习生苏随萌通讯员邹颖萍)经香港民航署批准,自今年4月1日起,南方航空公司将下调内地与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单程93港元下调为90港元、来回程由186港元下调为180港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据了解,这次调整是近年来内地与港澳间燃油附加费的首次下调。此次下调并无确定的执行期限。

  网友乱弹

  新浪网友:为何不听证?

  新浪网友:为什么国际航线燃油附加不敢加价?

  新浪网友猛龙190:根据市场的情况调节燃油费,支持!

  新浪网友:中航油的价高,航空公司没办法了,加收燃油费。没人坐飞机,航空公司又没办法了,狂打折!不知花这么大的人力财力搞这些有什么用?机票多半个折扣还要燃油费做什么?刚刚和一个客户说了,燃油又涨了,客户很平静地回答我:票价为0的机票快出来了,不过购票者要交一大笔的费!

  新浪网友:物价这样涨!利息税应该取消。公民看病、上学应该退税和免费!否则交了那么多的税干什么用?

  图:

  广州热门航线燃油附加调整情况一览

  制图/吴山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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