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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4找到“奥尔摩斯”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20 南方新闻网

  以国脚参加国家队比赛俱乐部受损失为由向国际足联索赔

  G14找到“奥尔摩斯”枪

  朝西方开枪在东方回响

  3月29日,一份被称为“G14十原则”的文件被提交到由欧足联和欧盟共同发起的欧盟独立质询会议讨论。这十个原则包括:俱乐部要在欧足联有直接选举权、直接代表权;欧足联的财务管理必须全面透明化,俱乐部要全面参与欧足联所有的收入分配和支出方案;俱乐部向足协索要球员出战国家队赛事的赔偿金计算方法: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球员薪水确定……十原则里面的很多条款并不让人陌生,因为这些是G14和国际足联、欧足联长期斗争以来的内容。但让足协、足联为球员出战国家队赛事而付给俱乐部赔偿金,则可以说是最近才被增添的内容。也是3月末国际足坛最热门的话题。

  起

  奥尔摩斯成为“博斯曼二号”,小俱乐部只求40万欧元

  2004年11月,摩洛哥球员奥尔摩斯在摩洛哥和布基纳法索的一场国家队友谊赛中受重伤后养了8个月。其所在的比利时沙勒鲁瓦俱乐部认为,奥尔摩斯的受伤直接影响到了俱乐部当年的成绩,导致他们只能名列比甲联赛第五,无缘冠军杯;同时,在奥尔摩斯养伤期间,沙勒鲁瓦俱乐部还得支付他8个月的薪水,这对一个收入微薄的小俱乐部而言很难承受。因此沙勒鲁瓦俱乐部希望能够得到摩洛哥足协40万欧元的经济赔偿,结果遭到了拒绝。去年5月,沙勒鲁瓦俱乐部索性在比利时当地法院起诉国际足联,要求制定有关俱乐部可以获得国脚参加国家队比赛受伤补偿的规则。

  承

  沙勒鲁瓦被G14当枪使,18豪门索赔8.6亿欧元

  沙勒鲁瓦俱乐部此举正中G14下怀,道出了他们多年以来的心病——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国家队有权随时征召任何本国球员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但国脚所属的俱乐部却得不到经济补偿,而因此带来球员伤病造成的损失也由俱乐部承担,这让拥有众多国脚的G14成员们觉得很不公平。这次的沙勒鲁瓦案恰好成为了G14向国际足联正式发难的导火索,他们不仅提出8.6亿欧元的巨额赔偿要求,甚至还支持法甲冠军里昂队在一起类似的事件上向FIFA发难,同时也就修改放球员回国家队参赛的规则一事与后者纠缠不休。

  转

  布拉特狂怒,威胁取消G14参加国际性俱乐部赛事资格

  “问题已经变得无法调和,国际足联一直在与G14谋求和谈,但现在这个时候,你不能再指望一个和平而友善的解决方法。”3月29日,布拉特说,在他看来,G14的要求无礼而荒谬,除了反击国际足联别无他法,“如果G14不愿意释放自己的球员参加国际足联组织的国家队赛事,那我们只有把他们排除在国际足联大家庭之外,G14球队今后将不得参加任何国际性的俱乐部赛事。这就像种族主义,纵容只会带来更多的伤害。”同时,布拉特也在积极争取非洲足联的支持,在突尼斯访问期间他大肆宣扬欧洲俱乐部对非洲足球的野蛮掠夺,“他们(G14)向非洲各国攫取了大批的足球人才,现在每一个球员回国效力却要得到他们的允许,甚至提出经济索赔,看看,这个世界已经疯了。”

  合

  欧足联要当和事老

  就在布拉特发表激烈言论后一天,即3月30日(昨天),足联副主席奥姆达尔形容布拉特这番评论“于事无补”、“毫无必要”。他在接受此间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是一个敏感时期,我们需要更加小心。”欧洲职业足球联盟(EPFL)总干事梅代罗斯也认为,布拉特关于“如果他们(G14)想开战就请便”的言论对保持足球这项运动的稳定性有负面影响。他说:“这番言论对于事态已很严重的现实无异于火上浇油。扩大事端不符合足球的利益,会吓跑那些投资者。我们需要通过对话来解决分歧。

  事件·进程

  2004年11月,奥尔摩斯受伤。

  2005年3月,沙勒鲁瓦俱乐部希望能够得到摩洛哥足协40万欧元的经济赔偿,结果遭到了拒绝。

  2005年5月,沙勒鲁瓦俱乐部在比利时当地法院起诉国际足联。

  2005年9月,G14开始介入,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到这次诉讼中。

  2006年3月20日,诉讼进入法庭陈述阶段,G14提出国际足联应该向他们赔偿过去10年各俱乐部国脚被国家队免费使用的经济损失,一共是8.6亿欧元。

  2006年3月27日,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在突尼斯访问期间猛烈炮轰G14集团,公开表示要禁止G14的18支俱乐部参加国际性的俱乐部赛事。

  2006年3月30日,欧足联称布拉特的强硬立场毫无必要,目前更重要的是对话。

  观点

  球员,你的声音呢?

  按照传统的理解,国际足联统治着包括各洲足联在内的世界足坛,而洲足联“管理”着职业俱乐部。但G14之所以敢和这些所谓“管”着自己的上级主管单位斗争这么长时间,就是因为不认可这种权威——他们是要盈利的公司,而不是体育事业单位,没有义务为国际足联的世界足球事业做奉献。国际足联则是以国字号为大,因为这涉及到FIFA的直接利益。但是在两个平台的斗争中,双方都没有考虑到球员的权利。

  “博斯曼法案”正视了职业足球运动员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个体的权利,赋予他们对自己命运选择的权利。现在他们既然可以选择效力的俱乐部,也就应该可以选择是否为国家队效力,而他们一旦决定为国家队效力,就应该为这一选择负责——把在两个平台之间切换的条件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不是任由自己被支来支去,然后让两个平台还像现在这样为了使用费用交恶。

  同为高度职业化的项目,不以国字号为单位进行比赛的F1没有遇到这种问题,同样,高尔夫也没遇到这种问题,偶尔遭遇尴尬的网球项目,由于球员总是单兵作战,所以也仅仅是尴尬罢了,没有经营上的纠纷。惟一可以供足球稍加借鉴的,就是NBA的梦之队策略——国家队可以点名,球员可以不参加,要在哪个舞台上跳舞,是球员自己的选择。

  正如布拉特所说,也许这种方式会让国字号比赛慢慢消亡,但足球这项运动本身的生命力却不会倒退。

  舌战·律师

  控方

  G14律师路易斯·杜彭特

  1FIFA现行的关于国家队使用各俱乐部国脚的规则违背欧洲宪法。按照欧盟的劳工法,与俱乐部存在雇用关系的球员与国家队并没有任何商业关系。因此,俱乐部有权向国家队索要可能造成他们经济损失的相应赔偿。

  2无论球员在国家队比赛期间是否受伤,他所在的俱乐部都应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受伤后造成的损失将另外计算。

  3德国世界杯将会产生25亿欧元左右的收入。但是提供了优秀球星的俱乐部却得不到任何利益分成,这是不公平的。

  辩方

  FIFA辩护律师朗塞

  1奥尔摩斯受伤后,沙勒鲁瓦赢球的比赛比他受伤前更多。除了商业竞争之外,看不出G14有任何值得球员支持的动机。

  2俱乐部要赔偿,应该找国家队而不是国际足联。

  3如果FIFA把在国际比赛中获得的收益分给俱乐部,那么富的俱乐部会更富,小俱乐部则越发举步维艰,最后的结果是足球运动的消亡。

  本版撰文:吴小鸣

  图:

  虽然知道真正的对手是谁,但这个官司还是让欧足联主席约翰松紧张(左),让嘴硬的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挠头。本报资料图片

  G14,典型的“强大就能获得自由”!他们与FIFA的关系,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矛盾,也不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利益是一切冲突的起因,在G14看来“国家荣誉”不过是FIFA用来剥削的借口罢了。

  本报资料图片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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