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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广场部分商铺第三次拍卖抵税 卖出2280万元仍不够补欠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4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通讯员欧阳慧珊余君立张莹)荔湾广场第三次公开拍卖抵税的6000余平方米商铺昨日以2280万元拍卖成交,但穗南公司的欠税仍未能全部清缴。

  昨日拍卖的标的由在第二次拍卖中流拍的荔湾广场五层B区及负一层E区157—159号商铺捆绑组成。南方拍卖行采用估高价拍卖方式(又称荷兰式拍卖,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不低于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方式),成交过程

迅速,84号竞拍者第一次举牌即成功,以2280万元拍卖成交。

  市地税第一稽查局简志行局长表示,在以三次拍卖所得抵缴欠税之后,穗南公司的欠税仍未能全部清缴完毕,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没有时间限制,即可以无限期追征,广州市地税稽查部门将坚持依法治税,排除各种干扰,依法追缴欠税。同时研究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执行手段,直到将所有欠税追缴完毕。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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