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券商整改最后期限为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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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48 南方日报 |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专电(《中国证券报》记者/闻召林夏丽华)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券商整改完成的最后期限已确定为今年10月31日,届时达不到常规监管要求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实施以市场退出为主的处置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券商底数已基本清晰,正常经营的公司全部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从当前的效果来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 的提高,社会各界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度在回升,社会资金也在向证券公司、证券市场回流。仅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这一项,证券公司从去年4月至今,就吸收社会资金245亿元。他强调,迄今为止,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证监会没有搞过全行业停业整顿,也没有因为关闭了20多家公司而引发重大社会震荡。行业大局基本稳定,制度基础不断稳固,市场主体不断规范,经营机制持续改善。从实际情况看,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效,已经成为支持市场预期不断好转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