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接访首度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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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50 南方日报 |
局长接访首度说“不” 农业局局长昨签发信访不受理回函,原因为已过信访复核时限 本报讯(记者/袁丁实习生/高靖)昨日上午,广州市农业局局长梁淇江来到市政府信访局接受群众来访。结果在两个半小时的接访时间内,向市民解释信访程序反倒成了梁淇 江和信访局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而梁淇江也成为去年广州建立“局长接访”制度以来首位发出“不受理回函”的职能部门领导人。昨日上午的第一批来访群众是番禺区石楼镇某村的5位村民代表,他们投诉本村干部存在贪污征地补偿费等问题。但广州市政府信访局工作人员调出的材料显示:去年5月31日番禺区农业局已就此事作出回复:经查没有发现举报的问题。同年8月19日,番禺区政府对此事作出内容相同的复查意见。此后村民并未向市政府农业局提出过异议。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核要求,逾期没有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查意见。 “由于你们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要求,而且同一事情不能反复提出投诉,所以我们局不能受理你们的信访。假如你们手里确实掌握了村干部违法的事实证据,我建议你们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在经过长时间解释和说服之后,梁淇江在一份写有“已过信访复核时限,本局不予受理”的回函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今天是局长接访以来第一次明确发出的不受理回函。”市信访局张处长告诉记者。他透露,由于程序问题等原因,市信访局有时不受理某些投诉,但是此前的“局长接访”中,还没有以局长名义发出过“不予复核”的回函。 此后梁淇江又接待了两批信访群众,然而对于上访程序的不熟悉让他们无法在昨天满意而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