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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女子2280万拍得抵税商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记者李妍通讯员欧阳慧珊、余君立

  本报讯昨天下午,荔湾广场6000余平方米商铺在白云宾馆第三次被公开拍卖抵税,以进一步追缴其开发商———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欠税。本次拍卖的标的是由在第二次拍卖中流拍的该广场五层B区及负一层E区157~159号商铺捆绑组成,在拍卖中以2280万元成交。

  昨天在白云宾馆的拍卖现场,荔湾广场6029.6平方米的商铺起拍价2300万元,竞买人要交460万元的保证金才能参加竞买。“2300万元!”拍卖师叫价后由于无人应价,将拍卖价格调整到2280万元,一身穿红色毛衣的女士立刻举牌成交。

  按照拍卖要求,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50%的价款(含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并于成交日起15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80%,成交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价款。而拍卖前该标的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将由原业主负担。

  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荔湾广场位于人流量大、特色鲜明、饮食和商业繁荣的传统商业旺地,拍卖不会对商户的经营造成大的负面影响;如果由实力雄厚的买家竞得标的,瞄准市场需求进行重新包装和经营,还会对整个广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广州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在前后历时6年的穗南案查处过程中,在三次拍卖所得抵缴欠税后,穗南公司的欠税仍未能全部清缴完毕。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没有时间限制,税务部门将无限期追征。

  事件回放

  穗南案是最大一宗涉外企业欠缴地方税费案

  荔湾广场开发商欠税案是广州市地税局1999年独立运作以来最大一宗涉外企业欠缴地方税费案。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2005年10月27日,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委托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拍卖行”)举行了荔湾广场被查封商铺的第二次公开拍卖,该次拍卖共拍出商铺9887平方米,成交5563万余元,除负一层E区157~159号商铺买受人违约“挞订”外,其他成交价款均如期收讫,扣除评估、拍卖及交易过户等有关费用及当期税款外,共清缴欠税及滞纳金4770万余元。

  加上2003年1月24日的第一次拍卖,两次拍卖共清缴穗南公司欠税及滞纳金5593万余元,目前穗南公司仍欠缴税费金2281万余元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面对税务机关的查处,该公司无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一直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阻挠、逃避追收,在举行第三次拍卖之前,仍然没有主动清缴欠税的诚意与行动。因此,在第二次拍卖会结束五个月后,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委托南方拍卖行进行了第三次拍卖。

  新闻资料

  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内地与香港企业合作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为3200万美元,投资总额9600万美元,全部资金由港方投入,内地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开发项目是位于广州市著名商业区———荔湾区上下九路步行街的荔湾广场。广场由8座塔楼、5层裙楼和3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是国内最大型的商、住综合楼宇之一。该广场从1993年开始对外发售,1996年竣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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