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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错刑期早放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宁夏海原县法院法官杨某某因错误计算犯人刑期,涉嫌玩忽职守罪,日前接受宁夏中卫市检察院的调查。

  2002年,杨某因买卖枪支被海原县法院宣告缓刑,被害人家属不服上诉至固原市中院,中院裁定发回海原法院重审,由时任海原县法院审判员的杨某某主审此案。

  2003年12月31日,经海原县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法官的杨某某在起草判决书时,由于工作疏忽,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刑期计算错误(即将刑期终止日2006年3月11日错算为2005年3月11日),导致判决书、执行判决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出现错误,使杨某于2005年3月11日被提前释放,后经抓捕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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