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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露洁又遭虚假宣传“滑铁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高露洁又遭虚假宣传“滑铁卢”(图)

  王维宣摄

  本报讯(记者张昀)继去年因广告问题被四川省工商局查处、被北京市工商局叫停之后,高露洁牙膏又被南昌市一消费者投诉。

  “14天快速美白”广告惹祸

  据报道,南昌市一消费者陈先生投诉说,他在超市里挑选了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原因是该牙膏在外包装上宣称“14天快速美白”。可是,他用了好几支该牙膏后,牙齿都没有变白。陈先生认为高露洁公司夸大其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据悉,南昌市工商部门已经就“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涉嫌虚假宣传”正式立案调查,该案件目前正由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办案人员处理。

  高露洁:宣传有报告支持

  昨日,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部有关负责人给记者发来书面声明,称公司在包装上标注的“14天快速美白”,是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的临床研究报告《含20%高效清洁硅牙膏去除牙外源性色斑的四周临床效果观察》而做出的,公司目前正在跟南昌市工商局联系处理此事。

  南昌工商局:报告缺乏可信性

  记者昨天联系到了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从这份报告中看到,“结论:使用高露洁超感白牙膏(含20%高清洁二氧化硅和0.32%氟化纳)两周或四周都能有效减少牙齿色斑面积,或减少牙齿色斑程度。”但该结论没有具体说“14天快速美白”,且厂家也未取得我国相关部门的认可,缺乏可信性。

  对此,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有关人士称负责人出差,会转达记者的问题。但记者截至发稿时仍未接到高露洁方面的回复。

  协会:监管方面还有不足

  近来,国内几个知名品牌的牙膏都屡屡出现问题。中国牙膏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我国,牙膏没有被划归为化妆品或药品,因而是由质检总局来监管,这就产生了“管不过来”的情况。其科技委员会一位委员也对本报记者介绍,如果牙膏涉及虚假宣传,是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来处罚。他还表示,牙膏宣传美白效果在我国是允许的,但同时必须提供数据和实验支持,而这些都是由企业提供的,监管部门对数据和实验的证实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或者是技术达不到,或者是实验时间太长、需要实验人数太多,不好统计。

  关于广告的不同意见

  广告业人士:广告可以夸张一些

  某外资广告公司一位创意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中国消费者在日化产品上比较认同实证类广告,因而厂家也希望制作实证类广告。但实证类广告又容易被认真的消费者抓住短处。其实,创意与功效并不矛盾,在宣传功效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可以在创意上大胆、夸张一些,“广告不夸张还叫广告吗?”

  专家:要多一些“较真”的消费者

  对于上述观点,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系陈老师并不认同,她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国内的牙膏广告和护肤品广告都存在着夸大宣传的现象,但“较真”的消费者很少。她表示,其实,多一些“较真”的消费者,对于整个广告行业、对于企业,都是一件好事,不然会将整个行业宠坏。(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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