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棚和房子隔了两幢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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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3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看房时,中介业务员告诉他车棚就在房子对面,过户后却发现车棚和房子隔了两幢楼,要过去至少得走100多米路,中间还要拐好几道弯。刚在鄞州区高桥镇迎春花园买了房子的李先生烦心不已。 据李先生介绍,今年2月中旬,他在“大家小家”网上看到了一条迎春花园一手房信息,便与中介业务员沈女士取得了联系。看完房后,他表示想买下房子,但要看看车棚。沈 女士说她没车棚钥匙,可以在外面看看车棚,她指着房子对面一间标有“103”的车棚说,“就是这间。”李先生看后决定买下这套房子。沈女士要求李先生先支付2600元“信息费”,才能带李先生去房产公司洽谈,如果谈不成,可退钱。李先生付了“信息费”后,沈女士将他带到了宁波大榭开发区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3月6日,李先生和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3月20日,李先生拿到了房产证,向物业公司拿车棚钥匙时才发现车棚并不是中介业务员所给他看的那间。 记者联系了中介业务员沈女士。她告诉记者,当时她从宝岛房产获得的信息就是车棚在房子对面那幢楼下面,她也确实在介绍车棚时一直指着房子对面一间标有“103”的车棚。等李先生和房产公司接上头后,她就不再参与他们的买卖了。她认为这是房产公司向她提供了不实信息。 记者又联系了宝岛房产一位负责人王先生。他说,他们提供给中介业务员的信息时明确说明车棚较远,是中介业务员在欺骗购房者。同时,在签订合同时,房子和车棚不在同一幢写得清清楚楚,李先生签字时应该能注意到,房产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面对记者的调查结果,李先生和他的妻子显得难以接受。他们想索赔,又觉得无从下手。他们想通过本报提醒市民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搞清车棚的位置。(记者 杨静雅 实习生 徐振 吴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