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有失误朋友钻空子 万元借款差点"缩水"四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44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杨建林)是1万元减掉4000元,还是6000元减掉4000元?来宾商人刘先生借了1万元给朋友,起诉追款却由于一时好心,差点被朋友钻了空子。最后,经律师指点,刘先生依靠法律,巧妙解决这道“借款算术题”,从而打赢了官司。 万元欠款缩水 刘先生在来宾市做装修生意。2004年3月5日,刘借给朋友李某1万元钱,并写下借条,但没有注明偿还时间。此后,刘多次催促李某还钱,李某左右推脱。无奈之下,刘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债。最初,刘认为,自己手里有借条,双方债务关系又简单,就没有委托专业法律人士,而是找了另外一个朋友帮写诉状。 去年7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可是,李某拿着另外一张借条,说刘也曾向他借过4000元,两相折抵,他只需再还2000元。1万减去4000元,怎么会是2000元?刘有点奇怪李的算法。更奇怪的是,法官也当庭征求刘的意见,是否同意如此折抵。刘拿着起诉书仔细一看,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刘确实也向李借过4000元。起诉前,刘一时好心,盘算着可以用这笔钱相互折抵,只要求李某还6000元。但是,刘把想法表述给帮写起诉书的朋友,朋友却领会错误,把起诉书写成:李某向刘借款1万元,经多次催收,已还4000元,余款6000元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 诉状出现失误 李某正是钻了这个失误的空子。他提出,既然刘都承认他已经还了4000元,剩下6000元,当然用刘欠他的4000元折抵,所以他只用还刘2000元。法庭上,刘连称自己粗心,导致重复折抵,不同意对方提出的调解意见。庭后,刘先生找到红盾律师事务所的韦祖检律师求助。韦律师了解情况后,马上替刘写了一份申请,表示刘在原诉讼中表述有误,向法院撤回起诉。去年7月13日,法院裁定批准刘的请求。7天后,刘重新向法院起诉,明确要求李某归还1万元及利息。 李某不甘心,仍拿着刘原来的起诉书做证据,继续抵赖。去年9月,兴宾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李某归还1万元。今年3月22日,刘先生又收到来宾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切莫忽视细节 韦律师告诉记者,生活中,许多市民像刘先生一样,与朋友出现借贷纠纷,总喜欢互相折抵债权债务。其实,在法律上,这些债权债务性质虽然相同,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市民完全可以只主张自己的债权,对自己的债务避而不谈,由对方来主张或另行反诉,从而减少诉讼成本。韦还表示,当事人的经济纠纷,可以在诉讼时效内撤诉并另行起诉,这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重视这些细节,巧妙运用法律程序,打官司会顺利得多。编辑:黄皓作者:杨建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