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最少应缴1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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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1: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刘晗)“无单位人员可缴公积金”的消息(见本报3月29日A2版)见报后,许多无单位人员纷纷打电话进行咨询。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两位负责人,他们表示:“市民对此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0731)5164459进行咨询,有专人负责解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沙市内已有一些 符合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去年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无单位人员,在长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还表示,长沙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长沙市兴业公司,也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了申请代收无档案的无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报告。“我们也有这个意向,但还没有签发文件。”据介绍,不能提供工资单的无单位人员缴存公积金,应以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月缴存工资基数。据悉,去年长沙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80元,由于其应该同时缴存两份公积金,因此,不能提供工资单的无单位人员如果要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话,则一个月最少应缴存的公积金为1580×5%×2=158元。 对于非足额月缴公积金的人,其可能获得的贷款最大额度为: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3倍。假设一个50岁的男性无单位人员按4%的缴存比例非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继续正常缴纳,那么他可能得到的最大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50)×1580×4%×2×12×2=30336元。至于其最后能获得多少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结合他和家庭的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状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