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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网游装备也算“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1:20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首例虚拟财产盗窃交易案二审,盗卖他人装备的20岁青年被维持原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谢婷婷通讯员天法宣)一名混迹于游戏世界的20岁男生,利用机会骗取了玩家资料后,再用伪造的身份证骗取游戏安全码,然后盗得多个游戏玩家装备并转卖他人。2005年12月19日,他因盗窃罪被天河区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该男生不服上诉,近日市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至此,广州市首例虚拟财产盗窃交易案尘埃落定。

  20岁的小凡(化名)是广东省高州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从2002年就开始玩“大话西游”游戏,昵称“白衣文士”。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网易举行“大话西游”两周年庆典活动时,被聘担任会务人员的小凡以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了玩家个人资料30多张。随后,他伪造玩家身份证22张,将假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网易公司,以安全码被盗为由骗取网易公司修改被害人的安全码,之后用网易公司发回的新安全码登录,在各地网吧盗得“玉狐狸”、“飞天”等多个游戏玩家的“神兽剑精灵”、“猴精”、“步定乾坤履”、“斩妖剑”等装备,分别卖给“感觉No.1虾米”等玩家,从中获利近4000元。

  一审天河区法院认定,小凡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悔罪表现,于去年年底轻判单处其罚金5000元。

  接到判决的小凡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不过是违反了游戏规则而已”,遂以此案涉及的“装备”属于虚拟财产、不具有现实财产属性、不应被法律所确认和保护为由,上诉至广州市中院。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游戏装备属于游戏者的私人财产,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遂于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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