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企业章程拷问地产商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3:23 南方日报

  地产观察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

  笔者在浏览地产类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时,意外发现大多的章程总则中都有这样的一句话:本企业将以其收益回报于员工、股东、社会。这样的字句与过去两年来国内房地产

市场的风云变幻却是大相径庭,这句企业社会责任的交代变成了一个让人无奈的笑料。

  现在看来,这一年的地产博弈,地产商们笑到了最后,房价依然涨势强劲。有专家认为在面对政府、消费群体、媒体的重压之下,地产企业开发商紧密抱团对抗,集体维持原定售价或涨价,是造成房价依然坚挺的主要原因。房价依然坚挺的结果无疑是地产企业开发商大获其利,而最终是全社会百姓为地产企业的暴利买单。在这样的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字样显得分外的刺眼,地产企业开发商用行动表示了对公司章程条文庄严神圣的不屑一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地产公司具有在法律上的虚拟人格。如果把这一个个地产公司看作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的话,那么章程表现的是灵魂与追求,也是社会公众认识他们的窗口。企业回报社会的章程宣言显示出了企业的高度责任感,也让企业文化激动人心。但是当企业的行为与宣言背道而驰、真实面孔却是加倍的丑陋。与其如此,章程不如直接承认公司为追逐利润无所不用其极的真实目的,至少不要假惺惺地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我们现在真的很需要地产商们拿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作出一点贡献,但种种房地产业的表现却让我们失望。

  自古以来,商道之人熙熙攘攘,为利而来,为利而往,不乏轻义重利、毁义求利之事。凡此种种,追根溯源,应该说是部分从业者商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一种表现。地产公司从经营中获取合理利润,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如何看待义利关系,是见“利”忘“义”,还是“取予有义”,则是考量地产公司职业道德和商业理性的标尺。CCTV1热播的电视剧《乔家大院》中也描写了晋商乔致庸在大灾之年,将囤聚之粮减价售出,设粥棚赈济饥民的义举,这种行为从表面看来与赢利无关,但它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乔家的生意自然也随之日渐兴隆。为义让利,以义取利,一方面体现了徽商、晋商对中国传统伦理原则的恪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对“义”、“利”辩证关系的深刻领悟和具体把握,此亦历代成功商人为人处事之本和经营决策之术。

  我们需要诚信的地产商,更需要他们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让章程里面的口号不成为摆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