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荔湾广场最后商铺昨拍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3:35 信息时报

  

荔湾广场最后商铺昨拍出(图)

  荔湾广场商铺昨日第3次拍卖。时报记者萧嘉宁摄

  时报讯(记者叶静徐毅儿通讯员欧阳慧珊余君立)昨日下午,广州市地税局对荔湾广场6000余平方米商铺在白云宾馆进行了第三次拍卖,以追缴其发展商———广州穗南房产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南公司”)的欠税。虽然标的以2280万元拍卖成交,但是,经过此次拍卖,穗南公司仍然欠缴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荔湾广场4年拍卖3次

  去年10月27日,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委托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拍卖行”)举行了荔湾广场被查封商铺的第二次公开拍卖,共拍出商铺9887平方米,成交5563万余元,除负一层E区157-159号商铺买受人违约挞订外,其他成交价款均如期收讫。扣除评估、拍卖及交易过户等有关费用及当期税款外,共清缴欠税及滞纳金4770万余元。加上2003年1月24日的第一次拍卖,两次拍卖共清缴穗南公司欠税及滞纳金5593万余元,目前穗南公司仍欠缴税费金2281万余元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经过第三次拍卖,该公司仍然欠缴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三拍成功发展商还欠费

  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局长简志行表示,本次荔湾广场的拍卖,是广州市地税局从1999年独立运作以来最大的一次拍卖抵税活动。对于差额部分,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没有时间限制,即可以无限期追征,市地税稽查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依法追缴欠税。

  在昨日的拍卖会上,拍卖标的是荔湾广场五层B区及负一层E区157-159号商铺捆绑组成。为保证拍卖的公正、公平、公开,采用估高价拍卖方式(又称荷兰式拍卖,即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不低于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方式),提高了竞拍保证金,避免人为破坏拍卖、对抗执法行为的发生。最终,荔湾广场的商铺以2280万元落入84号竞投者手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