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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交通运输业总工会:<劳工法>修改不能倒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4: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理事长何桂兴认为,《劳工法》的修改不应低于现行法例的标准,并冀新法进一步明确法定工作时数和设立每日最高加班时数,以及鼓励雇主为员工设立公积金或退休金制度,使业内职业司机晩年生活有保障。

  澳门交通运输业总工会昨日(三十日)下午六时在会址举行记者招待会,就《劳工法》修改草案及《聘用外地雇员制度》草案中的内容,表达业界的意见。

  何桂兴表示,《劳工法》是保障劳工的最低标准,任何的修改都不能损害原有法律对劳工较有利的保障。他认为,草案提出把强制性假期的开工补偿由三工减至两工,是现行法例的一种倒退,广大雇员无法接受。

  针对巴士司机长期承受着工作时间较长的压力,公共汽车工会理事长郑炳坤希望新《劳工法》能够规定雇员每天总工作及加班时数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且员工每天应享有连续十二小时的休息时间,以保障雇员身心健康。

  此外,交总也就《聘用外地雇员制度》草案提出了建议。何桂兴表示,特区政府自输入外地雇员后,有关程序透明度不足,对在澳外地雇员监管不力,以致本地工人失去信心。他希望当局能禁止专营公司及从事职业驾驶车辆行业输入外地雇员,以维护本地工人的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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